委員會


梅竹山莊第一屆第九次委員會議記錄


時間: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五﹞下午七時

地點:H棟一樓交誼廳

召集人:陳家富主任委員

出席:黃啟峰、王少白、陳稔、黃坤錦、劉振漢、關鯤輝、
   、黃永河、陳家富、陳昌江、龔俊榮、陳慶益、林大
   衛、陳芬婉等委員、德利建設樓副總、李副總、王經
   理等十人、首都管理顧協理。

列席:首都管理何龍華、、翔瑞電梯林總工程師、李曉薇、
   C409住戶等。

議程:
一、主席報告:
  主席對黑函人身攻擊一案認為身心受到莫大傷害,並要求討回
  公道,並即刻辭去主委一職,F 棟委員則由王克堯候補委員暫
  代。主席報告詳見附件一、二。

二、會議由副主委暫代,經討論後在場委員無異議推請副主委劉振
  漢暫代至住戶大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再行處理。

三、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報告:

  1.議事程序案
   決議:對議案順序及時間落實執行,交由程序組處理。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2.公設場地出租使用規則
   決議:除溫水游泳池一案外其餘經討論11票通過公佈
   施行,並在一個月後提出檢討報告必要時加以修正。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3.德利建設變更D棟2樓用途案
   決議:經討論授權談判小組繼續處理,必要時召開臨時
      委員會議決。

   註:1.談判小組成員:黃坤錦、關鯤輝、黃永河、劉振漢
     2.管委會重申宜維持合約中二樓以上為住宅區的約 定
      以確保本社區住的品質。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4.採購授權範圍
   決議:經討論修正如下
   (a)更名為「採購管理暫行條例」。
   (b)刪除1、3中財務委員一項。
   經表決在場12席,10席贊成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5.管理費收取
   決議:1F店家收費標準修正案由劉振漢委員與店家研商新收費
      之費率及其權利義務之釐清。 待下次委員會議再行提
      案。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

  6.H棟“德利建設廣告燈”案
   決議:本案自本日起先行斷電,德利若想繼續使用,請與管委
      會協議其費用。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7.安全有關事項案(含工作人員管制,車庫,巡邏打卡)
   決議:(a)工作人員管制已制訂辦法, 並全面實施中。
      (b)車庫鐵捲門使用基於安全上的正負面影響,委由安全
       組考量執行面來作監督。
      (c)巡邏打卡案責成安全組會同首都與李曉薇研商及實際
       會勘可行性及可行方案。(表決全數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8.社區電視第十五頻道請改播電梯畫面案
   決議:全數通過由資訊組陳稔委員處理,並即刻實施。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9.社區電視佈告欄之管理案
   決議:為能充分利用資源,增強服務功能,責成服務組陳昌江委
      員於下次會議提出管理辦法,並請劉振漢委提供協辦意見。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10.德利席次案
   決議:由程序組會同劉副主委研擬提案,於十二月份管委會
      議中提出確認,再由住戶大會表決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11.節約能源案
   決議:(a)夜間每棟關閉一部電梯使用案,請機電組再作研
        究是否妥當。
      (b)電梯停用超過十分鐘即自動熄燈案,宜保留適當
        照明。
      (c)各棟樓梯間所有日光燈鬆開或取出一支,請首都
        就技術上問題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12.邁肯幼稚園案作住戶調查
   決議:製作問卷調查表,並作說明使住戶瞭解而表示意見
      (全數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四、各組委員工作報告:
  1.程序組:(林大衛委員)

  2.財務組:(黃坤錦委員)
   十二月一日起收管理費,從九月至明年二月兩期。以後再
   三個月一期收取,請住戶配合辦理。

  3.安全組:(黃永河委員):如附件四

  4.環保組:(黃啟峰委員):如附件五

  5.服務組:(陳昌江委員)
   (1)請通過梅竹山莊社區第四台公告欄使用辦法無異議通過
    逕行公告。如附件六
   (2)聖誕節活動籌劃,首都已提活動大綱請委員定奪一起推
    動。

  6.資訊組:(陳稔委員)
   16個電梯畫面調變進入第四台(CH20暫定)及公共天線目前已
   進行中。

  9.首都管理公司:(顧協理)如附件七
   並決議地點設在本山莊B2停車場時間仍為原訂12月21日。
   聖誕節活動只要管委會授權及經費批准便可進行。

五、提案討論
  (1)清潔工人公司調整案撤回。

  (2)住戶質疑委員操守說明案(黃永河提案)
  結論:明快發表譴責黑函(在場委員無異議通過)

  (3)散發黑函者之處理案(陳昌江提案)
    結論:公告請散發黑函者在一周內提出證據說明否則將採
       取法律行動。 (在場委員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