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第九次委員會會議記錄 |
時
間: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五日(星期二)晚上八時 地
點:交誼廳會議室二樓 出席委員:蔡群秀、陳蕙娟、陳明君、張桂蘭、翁淑麗、 吳紹萳、邱素蓮、翁志文、陳慶旺、方重尹、 方一玲、孫麗琴 請假委員:王靜惠、楊文信 列席人員:東京都代表
蔡秀珍襄理、張原彰總幹事 主
席 :蔡主任委員群秀
宣佈開會 【一】、主委報告: 1.
二月份正逢春節,請東京都管理公司保全人員,在崗位上各盡其職,尤其加強巡邏社區是為重點。 2.
社區應景之春聯,已委請A棟住戶李大英先生揮毫完成,預計二月八日進行張貼工作,讓大廳增添一些過年氣氛。 3.
緊臨梅竹山莊南側門一棟建築物,因違規開窗事件影響社區安全,為避免閒等混進社區危害社區安全,於本次會議與屋主溝通並解決開窗之事宜。 4.
有關社區的財產目錄除了建檔外,也貼上梅竹山莊的財產編號標籤,『財產列冊清點及管理』預計2月8日全面完成此項工作。
5.
中控系統問題層出不窮,請新企消防公司,把問題找出來,並儘速修繕完畢。另外社區峻工圖與管線圖,不准外借攜出,以免遺失。 6.
住戶大會預訂三月中旬召開,屆時同時選舉第六屆委員,請程序委員 翁淑麗委員負責整理並籌劃。 7.
社區環境消毒工作,原訂於元月底施行,但因連日來氣候不佳,怕影響消毒效果而延至春節之後,待天氣穩定後,安排日期再行公告。 8.
社區「污水處理」的合約於元月底到期,是否由原環陽公司承接,或另作計劃?請機電委員 方重尹委員於此次會議提出意見。 【二】、各組委員工作報告: 機電委員方重尹先生:環揚污水處理工作,因費用過高,而且未能得到預期之效果,考慮以就近地區,或另選作評估重新簽約,以達事半功倍之效果。 安全委員陳慶旺先生:1.
社區雖有裝設紅外線監系統,但多年來大多未曾使用,現在可能已失作用。 2.
顧及社區之安全:擬在兒童遊戲區之圍牆上加設鐵絲網,南側門與鄰二邊加砌圍牆。 副主任委員兼財務委員陳蕙娟小姐:修正總幹事及相關人員行政費用權限由$2,000元調為$1,000元,且每月累計不得超過$15,000元整,並列入規約修改。 景觀委員張桂蘭小姐&陳明君小姐:
在主任委員提及今年社區之花木景觀維護十分良好,經出席委員全體之共識下,給與景觀委員及從業人員一致肯定。
【三】、總幹事報告:
主任委員:現總幹事由原本副總幹事張原彰先生接任,請大家給予支持。 1. 二月份工作計劃已擬定完成,本人將本著服務的熱心,繼續推動社區各項事務,也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2. 本月份工作重點,因春節即將來臨,許多住戶外出或返家,對社區安全我們列為第一要務,除加強門禁管制,人員及及車輛加強過濾,除例行巡邏勤務外,另增加每兩小時對停車場巡邏及一樓中庭、A棟至H棟內外增加巡邏,並附打卡記錄備查。
【四】、本次會議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主任委員 蔡群秀提
說
明:為了使委員會新上任各委員能提早進入狀況。
建議:分為二梯次,每半年改選八位委員,讓未改選八位舊委員可帶領新上任八位委員,也就是新舊委員各半,以便了解委員會運作,使得委員會更能延續推動各項事物。 決
議: 一. 先行由此次委員會議通過,留任部分委員與改選後產生新任委員,共同推動社區委員會之運作,來延續各項未完事務之執行。二.
再經住戶大會通過實行之。 第二案
提案人:財務組召集委員 陳蕙娟提
案 由:梅竹山莊機電維修流程事宜。
說 明:檢討機電維修流程。
決
議:新企公司接管消防與機電工作,檢修時常未能掌控,事後又未能回報,住戶反應不佳。基於服務主旨:管理中心前設置維修意見箱,讓住戶有需我們服務或維修事項,書面或口頭向管理中心交待,管理中心再作委工三聯單,一聯管理中心存查,二聯維修提報提報人,三聯交機電維修作檢修工作後,送回管理中心回報。 第三案
提案人:財務組召集委員 陳蕙娟提 案 由:緊臨梅竹山莊南側門,座落新竹市大學路220號建築物,違規開窗乙案事宜。 說 明:緊臨梅竹山莊南側,座落新竹市大學路220號建築物,屋主郭先生違規開窗乙案,影響梅竹山莊社區安全甚深。
決
議:第三案併入臨時動議(一)討論。
【五】、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人:安全組召集委員 陳慶旺提 案 由:南側門安全起見,加砌圍牆及鐵絲網。 說
明:為梅竹山莊南側門社區安全,提議: 1.
兒童遊戲區與前面住家間之圍牆上,加裝鐵絲刺網
85公分高。 2.
南側門左邊 208號間隔牆至回收用電梯間,現行以鐵絲網隔離,擬改用磚砌高
160公分後,上端亦加鐵絲刺網 85公分高。 3.
南側門右側 220號間到回收場角端砌磚
200公分後,上端亦加設鐵絲刺網 85公分高。 4.
地面種植攀行植物附於鐵絲網上。 5.
南側門三支柱加高些,並頂端安裝圓型大電燈。(如附圖三)
議
決: 新年後由管理中心委請廠商協助郭先生作封閉窗戶之評估。 1.
從一樓之三樓,以整片玻璃封閉。 2.
用鋁條固定窗片(外圍)使房內亦未能開啟窗戶。
3.
南側門及兒童遊戲區,現有水銀燈先行修膳改善照明,以發揮監視糸統之作用。
4.
燈光改以自動感光開與關閉,與馬路路燈相同天亮自動關閉。
與建圍牆因費用關係,以現有之監視系統,加強燈光補強後,視狀況再議。 第二案 提案人:主任委員 蔡群秀提
案 由:管理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即將於四月底屆滿,這一年來各委員對社區所作奉獻,向各位致以謝意! 關於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及委員之改選,今天藉此次會議,請各委員共同擬訂。 決 議: 1.
91年02月28日,第六屆委員名單登記截止。 2.
91年03月01日,公告候選委員名單,公告區分所有人開會通知。 3.
91年03月16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及第六屆委員選舉。 A.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a.
住戶大會流程:上午9:00~9:50報到清點人數
上午10:00準時開會及選舉委員。
b.
地點:交誼廳一樓 c.
時間:訂於91年3月16日 B. 第六屆委員選舉a.
地點:梅竹大廳 b.
投票時間:訂於91年3月16日,AM8:00~PM4:00。 c.
開票:91年3月16日,PM4:10。 d.
公佈第六屆當選名單:91年3月16日,PM5:00。 【六】、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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