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竹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第七屆第四次臨時會議記錄

 

開會議程

壹、主席報告。

貳、總幹事報告。

參、機電報告。

肆、各組召委報告。

伍、提案討論。

陸、臨時動議。

 

主席

周漢章

出席委員

A棟

 

倪昌德

 

C棟

 

周漢章

 

E棟

 

陳慧容

 

G棟

 

蔡群秀

 

 
 

吳麗雪

羅錦媛

陳梅華

 

張楊秀英

 

 

日期

93/03/03

使用

時間

20:30

23:30

B棟

 

陳世輝

 

D棟

張進芸

F棟

范榮勳

H棟

林恆沂

 
 

 

 

 

陳慶益

王克堯

張榮輝

 

地點

社區交誼廳

一、主席報告:

本次召開臨時會主要目的在於第八屆委員選舉在即,規約中明訂之委員由區分所有權人擔任之,連選得連任。但本社區歷來有的是配偶、直系親屬,有一屆亦有承租人擔任委員之先制,為使本次委員選任資格更為明確,本次臨時會是否將區分所有權人授權定義清楚說明,是否列入規約?或是修改規約?請各位委員發表您的意見。

二、提案說明:

1.案由:針對區分所有權人授權選舉委員之授權範圍

說明:因本規約明訂管理委員之選任需為區分所有權人,因此,針對區分所有權人

所授權之範圍是否為本次會議訂定之。     

議決: (1)直係親屬  贊成11  反對0  通過為區分所有權人授權對象

       (2)配偶      贊成11  反對0  通過為區分所有權人授權對象

       (3)公司戶授權其代表人(限定於本社區居住) 贊成8票通過為區分所有權人授權對象

       (4)承租戶      贊成1  反對10  否決承租戶為授權對象

       (5)重複授權    贊成1  反對10  否決重複授權為授權對象

本次之決議並提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

2.案由:規約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連選得連任與選舉管理辦法第三條連選得連任一次相衝突,請討論。

 說明:社區規約與管理辦法於內容中如有相衝突處,應如何選舉

 決議:因社區規約之位階高於辦法,因此,需隨規約處理,但本案將提請本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正之,

修正為辦法中之條文連選得連任一次,且以戶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