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竹山莊管理委員

第三屆第二次管理委員會議

時間:八十八年六月五日﹝星期六﹞下午二時三十分~六時

地點:H棟一樓交誼廳

主席:主任委員黃遠東

出席:李大英、曾繁隆、聶國強、陳彰興、黃汀、黃大原、吳文芯
   、吳淑蕙、何世昌、李偉琦、方一玲、季明華、孫麗琴。

請假:楊婷婷、鄭蕙蘭。

列席:管理中心總幹事吳取龍、機電楊證諱、第二屆副主委陳慶旺。

記錄:黃玉瓊。

主席報告

  1. 各委員的報告事項請事先準備必要書面資料,以利會議進行。

  2. 事務性的問題各組委員可直接交管委會行政、技術人員或管理中心總幹事依權責處理以爭取時效。必要時,由程序委員分案或主委簽辦,不需提案至每月定期的委員會。

  3. 端午節的預算經交涉,原則上德利已同意贊助。今年德利公司因未編列贊助預算,目前正與德利洽談,擬定本年度活動贊助協議書。

  4. 交誼廳的冷氣德利已核撥經費,近期內將施工。

  5. 梅竹山莊已被列入新竹市環保示範社區,經常有其他的社區來觀摩學習;梅竹山莊入選環保公益團體,於6/11在省中興新村公開頒獎,並得到五萬元獎金,委員會將頒獎給社區的環保義工們以資鼓勵。

  6. 生活環境總體改造計劃成果展現,環保署將派員與新竹市長及有關官員會同於六月下旬來社區視察,屆時請委員們配合接待。

  7. 各工作人員工作項目已列出公告,請各委員共同督導。

  8. 已與機電楊先生協調,其工作性質為本社區技術人員,有關本社區技術性之工程及技術事項由其協助處理。

宏國報告:(如附件一)

機電報告:(如附件二)

財務委員報告:(如附件三、四)

  1. 從這個月開始增加分類明細表。這份資料將與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一起張貼在管委會佈告欄。將來損益表會增加年度累計一欄 更可詳細看出資產每月的增加與減少。

  2. 這月在報表上呈現帳面虧損是因為這個月非繳交管理費的尖蜂期所致。另支付一筆管理費用給首都,為去年首都公司把支票遺失經掛失半年,經法院判決補支付。

提案討論

  1. 事務性建議:(何世昌委員提)

    說明

    1. 對不明因由之成文法規應恭請上屆相關委員列席說明。
    2. 因前些日子之自來水污濁引起衛生問題雖經檢測似有改善但 安全的作法應重新清洗各棟水塔以保衛生。
    3. 為加強垃圾分類制度,建議在回收筒上加上分類照片以圖示 說明加強效果。
    4. 對A棟電梯機房跳機事件作深入研究:a.機房內裝設溫度計記 錄最高最低溫度。B檢測其他部份是否有過荷現象。

    決議

    1. 必要時請上屆相關委員列席會議說明,但須會議前通知管委 會邀請其列席;不克出席則請其提出書面意見。---- 各委員
    2. 原則上每季定期清洗,如有特殊污濁情況可提前或增加清洗 次數。----- 環保組
    3. 在回收筒上加上分類照片以圖示說明加強效果,並增加照明 度。----- 環保組
    4. 請機電人員研究處理。----- 楊機電、機電組

  2. 車位登記與停車位空間的爭議(曾繁隆委員提案):上次會議已進行部份討論。

    說明:第二屆副主委陳慶旺說明停車場管理辦法訂定的緣由及執行方式。

    決議

    1. 仍依照原辦法實施:憑停車證進入停車場,車位上登錄可停車輛之車牌號碼 ,每一車位一次僅能停一輛車,而且需有符合之停車證及車牌號碼。車位所 有權人若須短時期更換停放之車輛或借予其他住戶停放,須向管理中心登記 ,以便於查核及管理。
    2. 管理中心警衛之執法須嚴格,但態度須溫和。
    3. 『車位所有權人若須短時期更換停放之車輛或借予其他住戶停放,須向管理 中心登記,以便於查核及管理。』之規定,住戶多數並不知道,再公告週知 。
    4. 因故為管理中心警衛開罰單罰款者,可提出申訴,經管委會審議小組審議後 ,作必要的處置。
      ----- 管理中心

  3. (a)電訊網路之改善、(b)問卷調查、(c)公告增加英文標示、(d)違建、(e)衛生問題 、(f)毀損問題(g).噴水池維修(何世昌委員提案)

    決議

    1. 請技術人員改善。----- 機電組
    2. 定期做問卷調查,請相關委員擬出後交下次委員會討論。 ---- 各委員
    3. 公告增加英文標示。----- 管委會
    4. 一方面行文至工務局詢問詳細拆除日期;一方面主委再與住 戶協調溝通。----- 管委會、主委
    5. 請環保組擬定清潔監督方案。大樓外牆是否清洗再作問卷調 查。----- 環保組
    6. 請機電隨時了解社區各項毀損狀況並設法修復。----- 機電組
    7. 噴水池修繕後先開放一個月,並作問卷調查後,再作檢討。 ----- 機電組

  4. (a)頂樓安全門開關問、(b)車道出口紅綠燈運作、(c)朝北加裝安全鋁門窗之標準、 (d)車道口柵欄機運作。(曾繁隆委員提案)

    決議

    1. 修繕後加強宣導並在安全門上貼上標示。 ----- 管理中心、安全組
    2. 車道出口紅綠燈改警示黃燈加設反光鏡。 ----- 管理中心、安全組、機電組
    3. 依前屆規定辦理。----- 管理中心、管委會
    4. 為方便住戶開車出停車場,出口柵欄於白天時間打開。 ----- 管理中心

  5. 頂樓平台公共空間之利用(蔡群秀、湯雅清小姐提案) 說明:為充分運用頂樓平台的公共使用空間,建議做幾個曬被的不繡鋼 欄杆及做個可供休憩的小涼亭。

    決議:頂樓陽台的地面埋有水管、排水管等管線,樓板地面並加上防水 層處理,因此不可對地面作任何工程,以避免防水層之破壞。
    ----- 管理中心、管委會

  6. 獎勵義工辦法

    說明:本社區入選台灣省環保公益團體並得到五萬元獎金,擬獎勵義工。

    決議:頒發獎狀予義工以資鼓勵。-----管委會

  7. 外圍景觀的處理 說明:市環保局希望本社區的生活環境總體改造計劃補助費用二十萬元 全部用在社區外圍的環境改造,因此請了兩家廠商來估價(估價略)。

    決議:請吉利園藝公司依照社區的需求來改造社區外圍景觀。----- 景觀組

  8. 游泳池聘請救生員案

    決議:依去年慣例辦理,聘請華心游泳池管理公司管理。 游泳池開放的時間延長為週一至週五下午一時至九時,週六、週日及國訂假日上午 九時至下午九時,適當公告警示事項,並隨時巡查以策安全。
    ----- 服務組、安全組

  9. 圖書館、閱覽室暨管委會會議室之設立(吳淑蕙委員提案)

    說明:略。

    決議:通過設置,請吳委員詳細規劃後於下次會議中提出討論。
    ----- 服務組

  10. 寵物管理辦法修訂案(總幹事提案)

    決議:提案暫行擱置,請總幹事瞭解政府新近法規,提出本社區具體可 行辦法,再行討論。----- 管理中心

  11. 本山莊與德利繼續交涉事項(住戶樊國楨先生提)

    決議:通過本山莊將與德利繼續交涉未完成事項。 -----管委會、主委

  12. H棟前發花園及7-11與梅竹洗衣坊間走道設立燈(詩庭美食坊、7-11超商提案)

    說明:大學路上靠近梅竹山莊之兩盞路燈已經有一般時間沒亮,請速 連絡有關單位恢復照明。另H棟前花園本來設有照明燈數盞, 但有名無實晚上經常有住戶走動,甚至有小孩在池塘附近玩耍 而花園暗暗的,如果發生意外或危險誰負責。請正式此問題, 最近幾個月亦經常可看到國中生躲在暗處抽煙,亦有外勞飲酒 作樂,建議:1.把原有之照明燈點亮2.另增加幾盞立燈置花園 與走廊3.請保全人員夜晚加強巡邏,並置巡邏箱以確保住戶及 附近居民的安全。

    決議
    1.2.機電組評估、改善。----- 機電組、楊機電
    3.配合改善。----- 管理中心、安全組

  13. 請分發年度(期)預算表、決算表給各持分所有者,切實做好財務公開加 強團結互信案(李大英委員提案)

    說明

    1. 本山莊持分所有者多數住戶期盼知道每月所繳之管理費之開支情形是否允當,諸多微詞。
    2. 管委會有責提供較詳細科目或項目之收支預算表與決算表分送各戶俾使檢討收支是否適當及有無浪費情形藉以提供樽節或加強改進方向意見使管委會工作更圓滿進步。

    決議:依規定公告各公佈欄;但為節省紙張,不分發所有住戶。住戶可索取,由管委會個別印發。-----管委會

  14. 山莊大廳進門迎面明柱增裝畫作以提昇文化氣氛(李大英委員提案)

    說明

    1. 外人尊稱本山莊為五星級建設為增添一些文藝氣氛建議購買用框裱之名畫掛於進門迎面六根明柱上使我們高知識與高科技社區再增加一些文藝氣氛。
    2. 為節省費用使用複製名畫裱框約需20000元

    決議:經討論後,共提出三方案表決;(1)保持原狀、(2)租畫展示(可 隨時交換主題)、(3)購畫展示。表決結果,三案票數相當,無 共識。決議再廣尋意見,擇期再議。

  15. 訂定住戶水電服務辦法,以提升對住戶服務品質(住戶劉振漢先生提案)

    說明:略。

    決議

    1. 徵求特約廠商,提供優惠零件及服務價格,供住戶選擇參考。
    2. 通過楊機電能為個別住戶提供服務。

    上班時間:住戶若需要,經填寫申請單,楊機電於設區公共業務之餘暇 ,協助住戶作各項修護,按零件價格加收10%繳管委會納入服務基金,作 為年度績效考評津貼,不得另收服務費。為個別住戶服務,不得影響設 區公共業務之工作;不適合服務的項目,可提供特約廠商供住戶選擇參 考。
    下班時間:為楊機電個人時間,其與住戶間之個人事務,管委會暫不予 以規範。
    -----管委會、機電組

註:各決議案後之標示,為承辦人或督導組別,請確實處理或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