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竹山莊「家庭廢棄物」實施細則 一、前言:為落實社區環保,妥善處理社區廢棄物,建立本社區資源回收體系 二、適用範圍:本項實施細則適用於本社區住戶「家庭廢棄物」;家庭裝潢廢 三、生效時間:本實施細則經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後,自公佈日生效實施。 四、本社區家庭廢棄物大約歸納為:可資源再生廢棄物、特殊廢棄物一般家 (一) 可資源再生廢棄物︰包括廢寶特瓶、廢鐵罐、廢鋁罐、廢玻璃容器、 (二)特殊廢棄物:包括含水銀廢電池、環境衛生用品廢容器、廢溫度計、 (三) 一般家庭廢棄物:包括廚餘、紙尿片、……..等。 五、住戶對家庭廢棄物的處理規定: 住戶在丟棄家庭廢棄物之前,必須按一般家庭廢棄物、可資源再生廢棄物 (一)家庭廢棄物在分類之前,住戶應將廚餘過濾,依據廢棄物類別分門 (二)在丟棄各種瓶罐時,住戶應稍作沖洗,以避免殘留液體溢出,造成 (三)住戶對於含有毒性的廢棄物,應先將其殘留有毒物質自行去除,才 (四)住戶對於會引起爆裂之廢棄物,在丟棄之前務必徹底檢查,確定無 (五)廢紙箱、紙盒在丟棄前,住戶應先將其摺平,數量多者請先捆綁後 (六)寶特瓶的處理,請住戶送往回收商店,並取回押金(依政府規定) 六、廢棄物資源回收的實施,以考量政府資源回收體系與社區本身的實際運作 七、罰則:家庭廢棄物必須按規定放置於A棟與H棟地下一樓垃圾收集室與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