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游泳池使用規定 |
文件編號:mayju-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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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1.8第一屆第八次委員會議制訂
壹、總則: 本游泳池為社區休閒中心設施之一,凡本社區住戶均有使用全力,並兼負有維護共同財產之義務。 貳、使用規定: 一、開放期間:六月二十二日起至十月二十二日止 開放時間:周一~周日(含國定假日)下午13:00~21:00 二、安全事項: (一)
管委會需再游泳池開放期間內聘請一位救生員,負責泳池各項安全事宜。 (二)
身高120公分以下之小孩(或10歲以下),需由父母或大人帶領方可進入泳池,小孩之安全由其父母擔負權責。 (三)
嚴禁在池邊奔跑嬉戲。 (四)
嚴禁在池邊飲食或野餐。 (五)
嚴禁跳水入池。 (六)
非開放時間,勿隨意入池。 (七)
嚴禁有眼疾、皮膚病、心臟病者入池。 三、衛生事項: (一)
游泳池在開放之前,需由管委會派員清洗、消毒急打掃泳池、更衣室、過濾器、排水管周邊環境。 (二)
泳池之水質必須經常過濾及定期更換。 (三)
入池前先沖洗身體病穿著泳衣、泳帽方可入池。 (四)
開放期間內,每週至少清理更衣室及四周環境兩次。 (五)
非開放期間,泳池內部不放水,每月派員清掃泳池內部四周環境一次。 四、其他事項: (一)
游泳池內之公共設施如洋傘、涼椅、桌子等由管委會負責保管及添購。 (二)
本社區之游泳池暫不對外開放,歡迎社區住戶之親朋好友蒞臨指導,以維持高品質之使用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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